(二)全球经济治理加强中拉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机制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谈判进程,促进建立均衡、共赢、包容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十三)经济技术援助在充分尊重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意愿基础上,根据中国自身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继续向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经济技术援助,并根据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需求,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逐步增加援助规模,创新援助模式,重点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咨询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和粮食安全、减贫、气候变化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加强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地方交往,加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新闻、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文明对话,增进中拉人民心灵相亲相近,为促进世界不同文明和谐共存作出贡献。
2016-11-24 14:55